近期,央行正式下发了281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
此次通知文件中应该是首次明确了无营业执照的商户也可以直接办理支付终端。
原文如下:
规范小微商户收单业务管理
对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实体特约商户(小微商户),收单机构在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审核商户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和辅助证明材料为其提供收单服务。辅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场所租赁协议或者产权证明、集中经营场所管理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反映小微商户真实从事商品或者服务交易活动的材料。
收单机构为上述小微商户提供收单服务的,不得为其开通受理终端磁条交易功能。
收单机构应当结合小微商户的风险等级,动态调整其可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和交易限额,以同一个身份证件在同一家收单机构办理的全部小微商户受理信用卡的收款金额上限为日累计1000元、月累计1万元。
清算机构应当配套建立小微商户收单业务规则和管理系统,细化小微商户准入、商户注册数量、交易限额和交易监测等风险管理措施。
此前,央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17年5月1日起关停芯片磁条复合卡磁条交易(降级交易)。对小商户进行管控限制,限制交易额度,从而解决小商户高交易额\高风险的行为。
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各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遵循依法合规、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推广支付业务,共同维护支付服务市场健康持续发展。不得滥用本机构及关联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排除、限制支付服务竞争;不得采用低价倾销、交叉补贴等不当手段拓展市场;不得夸大宣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商业信誉。
市场许多大机构为了争夺市场,进行POS机具补贴,一度造成了代理商看哪家补贴多换哪家产品的现状,对于整个受理市场会有负面影响,另外,有些头部机构利用自身市场地位进行垄断,甚至排挤其他中小机构,市场白热化的竞争导致很多中小机构的生存空间被碾压。监管机构针对此现象进行政策约束,一两家独大不是监管喜闻乐见的,要维持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是“雨露均沾”。这条具有很明显的针对性,靠资源和补贴“打仗”的战术恐怕是不能用了。